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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作者:保卫部5  2016-06-30


关于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的通知

校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厦门大学2016年第四次综治会要求,学校将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请相关单位即日起开展自查工作,填写《危险化学品安全自查表》,于711日(周一)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嘉庚学院保卫部,电子版发送至jgxybwb@xujc.com


附:1.《厦门大学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

2.《厦门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自查表》


漳州校区办

嘉庚学院保卫部

2016630


厦门大学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教发厅函〔20165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开展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闽教安〔201621号)文件要求,决定自即日开始至10月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红线,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降低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坚决杜绝学校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厦门大学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校综治领导小组的部署领导下统一开展。

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校综治办负责工作总体方案制定材料汇总、工作总结,并按时向教育部、省教育厅上报。

保卫处、资产后勤处、实验办分工协作,牵头抓好全校范围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组织实施。资产经营公司、存储、使用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各相关学院,按照工作要求逐条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后勤集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等相关单位抓好天然气、瓶装液化气石油气的整治。漳州校区管委会、翔安校区管委会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负责本校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开展。

三、主要任务

(一)立即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存储、使用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学院、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针对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易燃易爆部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余盲区,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项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隐患责任和隐患预案,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彻底堵塞漏洞,坚决予以消除。

(二)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整治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相关学院、单位要开展风险辨识,重点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人员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有毒有害化学品试剂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规范设置、严格管理校园内部危险化学品仓库,完善实验室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保证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实验用品仓库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良好;进一步完善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联系有资质的危化品处置企业尽快将学校积压的危废品予以分批处理,并逐步建立高校和危废处置企业长期合作、定向处理机制。

(三)重点开展易燃易爆气体消防安全整治。相关职能部门和后勤集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场所等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气石油气的安全检查,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禁止校内餐饮经营单位在用餐区使用燃气灶具,加大对使用者的燃气安全知识普及力度;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联合公安消防部门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师生自防自救能力。

四、有关要求

各部门和各相关学院、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打好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这场攻坚战。

全校各单位自即日起开展相关自查工作,并于暑假前填写《危险化学品安全自查表》报综治办汇总。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予以整改。10月中下旬,校综治领导小组对全校各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检查。

全校各单位要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与我校正在开展的“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工作和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相结合,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安全大检查“回头看”相结合,保障和进一步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保障能力资金投入,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于1028日前将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校综治汇总。联系人:江顺,电话:2187988,电子邮箱:baowei@xmu.edu.cn

厦门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自查表

单位(盖章):

安全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所属单位

危险化学品所在位置

具体安全责任人*

存在的安全隐患

隐患预案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填表说明:
安全负责人:系本单位安全工作负责人;具体安全责任人:系表格所列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人,如某一实验室负责人等。

危险化学品所在位置:应包括校区、大楼名称、楼层、房号等信息。

隐患预案:对排查到的安全隐患,无法立即完全整改到位的,应制定整改前的隐患预案;相关预案、措施另附。


本表格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保卫部,电子版同时发邮箱:
jgxybwb@xuj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