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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办公场所冬季防火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BW5  2016-12-02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为了加强消防管理,保障办公场所消防安全,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学校将开展全校性办公场所冬季防火安全自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重点

    1.各教学单位、各部门安全责任人检查落实消防安全情况,发现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办公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明火作业,不得使用电磁炉、电热锅等电热器具,不得使用小太阳、暖风机等电暖设备。办公室使用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应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预防措施。

    3.办公室的出入口及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占用、堵塞。

    4.室内电源插头及接线板应使用合格产品,不得乱拉临时电线。

    5.电动车在指定地点充电,禁止私自拉设电线进行充电。

    6.熟悉各自办公室周围的疏散通道、配置的消防器材和使用方法。

    7.下班时确保办公室电源切断,关好门窗。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即日起至12月7日)。各教学单位、各部门对办公场所、实验室消防安全进行全面自查,要求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彻底清查。

    第二阶段为整改阶段(时间从12月8日-12月18日)。各教学单位、各部门对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并以书面形式记录,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及时通报保卫部。

    第三阶段为全面检查阶段(时间从12月19日-12月23日)。保卫部、办公室、教育技术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将联合对各教学单位、各部门的办公场所、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

    三、工作要求

    明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通过防火安全自查、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各教学单位、各部门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培养教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做到消防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从根本上遏制和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