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电话
0596-6288000嘉庚学院总值班电话
0596-6288111保卫部24小时值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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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6-6880110石坑派出所
0596-6851122交警大队
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参军就业政审办法
作者:BW5 2015-01-01(1)在校学生应由学工部、团委开具证明书,并盖章。
(2)我校教师员工应由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并由学校办公室盖章。
(3)开具的证明书需包括:学生(或教师员工)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是否受过刑事、治安、行政处分,是否参加过邪教组织,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是否符合参军、招干的政审要求等。
(4)请本人持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前来办理。
(5)保卫部对被审查人的相关内容按工作程序逐一进行审核、登记、提出初审意见,由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合格后加盖保卫部公章。
(6)请各院系对学生政治表现要实施动态管理和记录,对有违法、违纪、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其他问题的人,要及时报保卫部备案,严防因工作疏漏将有问题的人输送到军队、政府及国家要害部门,对国家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