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96-6288000嘉庚学院总值班电话

    0596-6288111保卫部24小时值班电话

    0596-6895110南太武派出所

    0596-6880110石坑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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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毕业生电动车通行牌照回收的通知

作者:BW5  2017-04-10

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2017届持有电动车通行牌照毕业生需于毕业离校前将所持电动车牌照交回保卫部。具体回收流程参照下图。毕业生电动车通行牌照回收手续办理时间为即日起201769日截止2017610日起2017届毕业生电动车通行牌照终止校内使用。逾期未交还电动车通行牌照者会影响办理离校手续,并对相关车辆进行处理。

    提醒广大同学:校内电动车通行牌照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者转借他人使用如有遗失等特殊情况,须第一时间报告保卫部。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保卫部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   

2017年4月10日       

电动车通行牌照交还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