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96-6288000嘉庚学院总值班电话

    0596-6288111保卫部24小时值班电话

    0596-6895110南太武派出所

    0596-6880110石坑派出所

    0596-6851122交警大队

关于2018届毕业生电动车通行牌照回收的通知

作者:BWy  2018-04-27

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2018届持有电动车通行牌照毕业生需于毕业离校前将所持电动车通行牌照交回保卫部。具体回收流程参照下图。毕业生电动车通行牌照回收手续办理时间为201857日(春假后第一天)起2018619日(端午节后第一天)截止2018620日起2018届毕业生电动车通行牌照终止校内使用。逾期未交还电动车通行牌照者会影响办理离校手续,并对相关车辆进行处理。

     提醒广大同学:校内电动车通行牌照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者转借他人使用。如有遗失等特殊情况,须第一时间报告保卫部。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保卫部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

2018426日   


序号

通行牌照号

姓名

院系

应交回日期

1

B002

苏东山

会计与金融学院

2018.6.19日前

2

B004

赵千慧

国际商务学院

2018.6.19日前

3

B006

陈云翔

会计与金融学院

2018.6.19日前

4

B006(绿牌)

吴若婷

音乐系

2018.6.19日前

5

B007

郑玉圣

管理学院

2018.6.19日前

6

B013

黄文静

管理学院

2018.6.19日前

7

B044

杨香兰

艺术设计系

2018.6.19日前

电动车通行牌照交还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