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96-6288000嘉庚学院总值班电话

    0596-6288111保卫部24小时值班电话

    0596-6895110南太武派出所

    0596-6880110石坑派出所

    0596-6851122交警大队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的通告

作者:BW5  2018-10-17

各单位及师生员工: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规范管理电动车停放充电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电动车(含各类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进入校区各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学生园区、学生宿舍、体育馆、食堂、商场等建筑物内充电或停放,禁止从楼内拉线到楼外充电。

二、校区内所有电动车(含各类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自行车要按规定地点有序停放,禁止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禁止在建筑内的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为电动车(含各类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充电。

即日起,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定期与不定期开展电动车(含各类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规范停放与充电管理专项检查,对发现违规停放、充电的车辆,将及时制止并对违规电动车采取强制措施;对于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造成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广大师生员工请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校园消防安全。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创整洁、安全的校园环境迎接学校十五周年校庆。

特此通告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保卫部

2018年10月17日 

附件: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http://www.mps.gov.cn/n2254314/n2254457/n2254466/c5958191/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