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96-6288000嘉庚学院总值班电话

    0596-6288111保卫部24小时值班电话

    0596-6895110南太武派出所

    0596-6880110石坑派出所

    0596-6851122交警大队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消防安全工作指南

作者:  2015-03-18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教育部 公安部第28号令《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教发厅函〔20175号《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使用本指南。

    驻校内其他商业店铺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本指南执行。

    第三条  遵守、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

    第五条  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  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期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学校具体要求

学校检查形式和内容

“二级单位”具体要求

二级单位检查形式和内容

领导责任

1.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2.逐级落实校园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3.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检查形式:台帐检查。

检查内容:

1.制定并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

2.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确定:

1)消防安全责任人;

2)消防安全管理人;

3)专职消防管理人员;

4)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5)食堂管理人员;

6)实验室管理人员;

7)危险品管理人员。

3.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每学年至少1次)。

1.逐级落实校园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2.确定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检查形式:台帐检查。

检查内容:

1.明确本单位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及人员:

1)消防安全责任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2.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每学年至少1次)。

 

制度

建设

1.制定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及消防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3.制定完善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制定完善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奖惩制度。

5.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帐。

6.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备案审查管理制度。

检查形式:台帐检查。

检查内容:

1.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2.学校消防安全年度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

3.学校消防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情况,学校日常消防经费和专项经费投入使用情况记录等。

4.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奖惩制度和细则制定及落实情况。

5.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建立情况:应包括年度计划、月度检查情况表、隐患整治台账、工作会议记录、重大活动安全计划方案、日常消防安全教育计划及落实情况、日常消防宣传教育情况、年度消防工作总结等。

1.制定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制定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帐。

检查形式:台帐检查。

检查内容:

1.本单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

2.本单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情况,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情况和应对措施等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情况。

3.本单位消防工作档案建立情况。

机构

配备

 

1.嘉庚学院保卫部负责学校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学校消防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

3.依法建立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和机构。

检查形式:台帐检查、实地抽查。

检查内容:

1.学校设立或明确学校消防机构的相关文件。

2.配备专职消防管理员。

3.依法建立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和机构,开展培训及活动。

4.学校消防机构履职情况:

1)监督检查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监督指导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3)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等情况;

4)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审批记录情况;

5)在校内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

6)每学年委托专业机构检测消防设施1次,并出具报告;

7)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及善后工作的情况。

1.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检查形式:台帐检查。

检查内容:

1.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

消防重点单位(部位)管理

1.将学生公寓、食堂、超市、校医院、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危险品仓库、附属幼儿园、礼堂、报告厅等《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28号令)第十四条中提到的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建立健全消防档案,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检查形式:台帐检查、实地抽查、现场演练。

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名册建立情况。

2.督促检查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情况。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消防档案,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检查形式:台帐检查、实地抽查、现场演练。

检查内容:

1.各类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应急照明设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2.相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上墙,管理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3.应急灭火、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4.消防控制室的安全管理情况:

1)消防控制室设置规范,独立专用,配备专职值班人员,并持证上岗。值班人员每日值班、巡查,并留有记录;

2)值班人员对应急处置流程熟知程度,并现场操作各类消防联动设施。

活动管理

1.在校内举办文艺、体育、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须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灯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检查形式:台帐检查。

检查内容:

1.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时间、地点、活动人数、应急措施、安全责任人)。

2.活动前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3.专人负责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1.校内所有单位举办大型活动,须制定大型活动安全预案,报备至学校保卫机构。

检查形式:台帐检查。

检查内容:

1.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时间、地点、活动人数、应急措施、安全责任人)。

消防设施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

检查形式:台帐检查、实地抽查。

检查内容:

1.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时配置或更新记录台账。

2.督促检查各单位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3.督促检查各单位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地面消防车道等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并保持畅通。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

检查形式:台帐检查、实地抽查。

检查内容:

1.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时配置或更新记录台账。

2.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设置位置、数量及完好情况。

3.主要消防设施应张贴记载维护保养、检测情况的卡片或记录,检测和维修应存有记录档案。

4.消防设施标识标牌规范醒目,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灭火器、消火栓等操作使用方法。

5.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地面消防车道等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并保持畅通。

6.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查记录,保证此类系统处于完好运行状态。

7.消防水管网压力定期测试记录情况。

日常检查

1.学校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消防安全检查,保卫部对各单位进行不定期消防安全检查。

2.检查、自查和巡查均应填写检查记录,并有相关人员签字存档。

检查形式:台帐检查。

检查内容:

1.学校每季度安全检查记录。

2.保卫部不定期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1.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自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每日防火巡查。

2.检查、自查均应填写检查记录,并有相关人员签字存档。

检查形式:台帐检查。

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防火巡查记录。

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自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无安全隐患,并留有记录。

隐患整改

1.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建立台帐,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并落实整改资金,及时予以核查销账。

2.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情况记录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检查形式:台帐检查、实地抽查。

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隐患台帐建立情况:

1)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情况及记录;

2)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由相应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签收;

3)整改责任、措施、期限、资金、预案的落实情况;

4)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复查情况。

1.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建立台帐,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2.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情况记录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检查形式:台帐检查、实地抽查。

检查内容:

1.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情况及记录;

2.整改责任人、措施、期限、资金、预案的落实情况;

3.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消防教育

1.学校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2.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3.对师生员工进行灭火器使用方法培训,使师生员工能够正确熟练使用灭火器;对师生员工讲解消火栓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4.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检查形式:台帐检查、座谈问卷、现场演练。

检查内容:

1.学校年度消防安全教育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

2.新生入校消防教育记录资料。

3.消防安全专题讲座记录资料。

4.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氛围,师生对应知应会消防知识掌握运用情况。

1.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检查形式:台帐检查。

检查内容:

1.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安全教育记录。

消防培训

1.学校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计划。

2.学校对安保人员进行消火栓使用培训,使安保人员都能正确使用消火栓;对其他人员应加大消火栓使用培训力度。

检查形式:台帐检查、现场演练。

检查内容:

1.培训对象:

1)学校及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4)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5)危险品管理及操作人员;

6)志愿消防队员。

2.相关培训记录、签到、考试测评等资料。

3.受培训对象对国家消防法规、本单位(岗位)火灾预防和初期扑救措施、灭火器材基本使用方法等内容掌握运用情况。

1.校内所有单位应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2.对本单位安保人员进行消火栓使用培训,使安保人员都能正确使用消火栓;对其他人员应加大消火栓使用培训力度。

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检查形式:台帐检查、现场演练。

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培训的记录、签到等资料。

2.受培训对象对国家消防法规、本单位(岗位)火灾预防和初期扑救措施、灭火器材基本使用方法等内容掌握运用情况。

消防演练

1.学校应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学生消防演练。

 

检查形式:台帐检查、座谈问卷。

检查内容:

1.学校各类演练的预案、文件、影像材料等。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检查形式:台帐检查、座谈问卷。

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演练的预案、文件、影像材料等。

注:单位自有消防控制室的必须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

附件: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消防安全工作指南实施细则

    2.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一览表